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就责怪律师对吗? 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19-08-14 05:56:33 有的家属和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,会责怪律师。这涉及到法律对判决书的要求和律师辩护对判决的作用问题。首先、我认为法律对刑事判决书的要求是: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适用法律正确、定性准确、量刑适当、程序合法。家属和被告人面对如此客观、公正、合法的判决,如果不满意,虽然能够上诉,但不会影响以后判决的效力。其次、律师辩护对判决的作用问题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的辩护,判决是不会采纳的,对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影响。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。律师只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,并且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辩护,才会被判决采纳,判决也才会有利于被告。如果律师尽职了,家属和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责怪律师就不对了。